福建长乐、建瓯国家级鳗鲡标准化养殖示范县通过验收

       11月19日-21日,我厅组织专家分别对长乐、建瓯承担的农业部国家级鳗鲡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关于示范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示范县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了示范县核心区鳗鲡标准化养殖基地生产情况、与基地技术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对照农业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考核验收评价表》,专家同意长乐市、建瓯市承担的农业部国家级鳗鲡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上报农业部审批。

  长乐市通过开展鳗鲡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建设,全市建立了10万平方米的工厂化精养池,带动了全市50万平方米工厂养殖标准化建设,年产鳗鲡1.5万吨,产值达20多亿元,年创汇近2亿美元。

  建瓯市通过开展鳗鲡标准化养殖示范县建设,全市5个乡镇开展了鳗鲡土池养殖,规模面积达1500亩,年产鳗鲡1500吨、产值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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